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 武装保卫处 发布于: 2017-10-10 浏览: 1007
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
近期,气温骤降,用电量加大,火灾的各类诱发因素增多,为了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2.办公室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报刊、纸张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请勿大量存放;外出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开关。
3. 在实验室做实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实验过程中一定要有人值守。
4.进入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活动中心、食堂等公共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做到不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使用明火、不吸烟。
5.进入冬季校园绿化地带会有不少枯枝落叶,不要在室外烧纸、点火或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6.食堂、餐厅操作间要及时清除灶台和排烟管道等处的油垢,并定期检查电源线路、插座以及天然气管道和阀门等的可靠性。
7.校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巡查,有关人员要达到“四个能力”的标准要求。结合全校正在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8.武装保卫处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的监管。
9.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要加大对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彻查消防安全隐患,按要求做到人走断电。全面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10. 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管理,尤其是建筑和维修工地的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作业,明火作业是否经过审批并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各楼宇电路、电气(器)是否老化;临时工棚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
1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兰天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集团、各学院要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防火安全检查,严禁宿舍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临时用工单位要逐一检查所属人员宿舍的安全用电、用火情况;出租房屋的单位也要逐一检查出租住房或铺面房的安全用电、用火情况。做到无私拉乱接电线、无违章使用电器或堆放易燃物品。
12. 一旦发生火险,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及校内报警电话7971333。
请校内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土尽责,确保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武装保卫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