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武装保卫处 发布于: 2016-11-08 浏览: 630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做好学校今冬明春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格防范。消防安全工作既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又具有时令性特点,冬末春初天气寒冷干燥,用电量大,供电线路易过载,容易引发火灾,是火灾预防的重点和难点。结合我校实际,今冬明春期间要重点预防学生公寓、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实验室、计算机房、资料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器火灾。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火灾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做到不放过一个细节,不留下一处隐患。公寓管理部门要把私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教学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控工作,严格出(入)库台账制度,严格领用标准和存放规定。后勤部门应及时做好垃圾、落叶、枯枝清理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共管理区域易燃物的管理,保障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做好极寒气温下消防水箱、管网、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同时,要把校园苗木火灾预防和山林火灾预防作为冬季防火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确保消防安全。
三、广泛宣传,积极行动。今年11月9日是第26届“119”消防宣传日。根据要求,学校决定将今年消防宣传活动的时间定为11月9日至19日。各单位应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媒介平台,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兰天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和实验室较集中的单位,要适时组织师生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火灾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火灾逃生技巧和灭火自救能力;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于11月9日当天,在青年广场开展“119”消防宣传启动活动,展示消防知识宣传图版,发放消防知识手册,演示消防器具使用,指导师生开展消防逃生自救、疏散等消防技能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西北师范大学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办公室(武装保卫处代章)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