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

文章来源: 西北师范大学武装保卫处 发布于: 2011-04-18  浏览: 339


甘肃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试行)

项目

分值

工作标准及要求

考评方法及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一)

 

 

40

5分

1、员工熟悉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能够发现工作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2、员工能够遵守岗位检查制度,针对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随机抽查,现场提问。员工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不熟悉,每人每项扣0.2分。员工对工作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的,每人每次扣0.2分。

 

 

5分

1、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记录清楚、交接严格。防火巡查内容要达到61号令第25条规定。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进行防火巡查。巡查、检查中发现的能够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3、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巡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二次。

查阅有关记录。防火巡查次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次扣0.5分;内容不全面的,每项扣0.1分;各类巡查、检查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规范的,每项扣0.1分。对能够立即改正未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每次扣0.5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及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的,每次扣0.5分。

 

 

4分

单位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性落实逐级检查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组织防火检查,部门负责人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在岗员工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查阅有关记录。逐级检查制度不落实的,每人每次扣0.2分。

 

 

5分

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材配置符合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落实,自动设施运行正常;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竖井和楼板、防火墙的孔洞封堵到位;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

查阅记录,现场检查。发现检查内容不全面或不落实的,每项扣0.2分。

 

 

甘肃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试行)

 

 

项目

分值

工作标准及要求

考评方法及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一)

 

 

40分

5分

员工班前、班后要检查以下内容(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等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章使用明火、遗留火种;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无损坏、遮挡、被挪用现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正常。)

查阅记录,现场检查。发现检查内容不全面,不落实的,每项扣0.1分。

 

 

3分

单位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查阅档案和有关记录。发现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不落实的,每人每次扣0.5分。

 

 

5分

1、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

2、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资金保障,督促抓好落实。

座谈了解,查阅记录。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未按规定上报研究整改的,每次扣0.5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整改火灾隐患不重视的,每次扣1分。

 

 

5分

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查阅档案和有关记录。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未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整改隐患的,每次扣1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未组织验收或未将验收结果上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每次扣0.5分。

 

 

3分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申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

查阅档案和有关记录。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或整改完毕后未及时申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的,每次扣0.5分。

 

 

甘肃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试行)

 

项目

分值

工作标准及要求

考评方法及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二)

 

 

25分

7分

员工熟悉本岗位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消火栓、铺设水带出水灭火,动作熟练迅速。

随机抽查,现场提问。每个单位随机抽查2-3名员工,发现员工对本岗位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不熟悉,对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设施使用方法不了解,不熟练的,每人每项扣0.5分。

 

 

10分

1、单位应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详实,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

2、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涉及的人员,应当按职责分工熟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熟练掌握火灾处置程序,具备完成预案任务的能力。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提问。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扣1分;预案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规范的每项扣0.1分,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的,扣0.5分;记录内容不完整、次数达不到要求或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的,每项扣0.5分。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涉及的人员,对职责不熟悉,对火灾处置程序不熟练,不能具备完成预案任务的,每项扣0.5分。

 

 

8分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能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消防控制设备、消防供水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

随机抽查,现场演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每少1人扣1分,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不能正确或熟练操作的,每人每项扣0.5分。

 

 

(三)

组织

引导

人员

疏散

逃生

能力

10分

10分

1、单位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确定逃生方法。

2、掌握火场求救方法;通过浓烟、着火区域逃生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随机抽查,现场提问。每个单位随机抽查2-3名员工,发现员工对火场逃生路线、疏散程序和自救技能掌握不熟练的,每人每项扣0.5分;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对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方法不熟练的,每人每项扣0.5分。

 

 

 

甘肃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考评标准(试行)

 

项目

分值

工作标准及要求

考评方法及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四)

 

 

25分

5分

1、单位应有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操作。

2、单位应有消防宣传教育展板、专栏、广播或电视等宣传教育培训工具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传单、画报、手册、报刊、杂志等)。

查阅档案和有关记录。无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的,每项扣1分;内容不全面的,每项扣0.2分。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具和资料的,每项扣1分。

 

 

7分

1、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有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单位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2、消防教育培训(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本单位、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查阅档案和有关记录。单位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的,扣2分;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的,每人扣0.5分;不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每人扣0.5分。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率达不到10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培训合格率达不到10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消防教育培训内容不全面的,每项扣0.2分。

 

 

8分

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以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标识制作设置要符合《甘肃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要求。

实地查看。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处扣0.2分。

 

 

5分

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志、标牌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缺失,应及时更换。消防设施器材标牌要标明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

实地查看。消防标志、标牌有破损、缺失的,每处扣0.2分;消防设施器材标牌未标明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的,每项扣0.1分。

 

 

备  注

1、各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2、实行百分制。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优秀,60分(含60分)以上不满85分的为达标,不满60分的为不达标。